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贵州省第四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的通知》(黔文明〔2014〕6号)要求,我市及时对推荐第四届全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候选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过层层筛选,市组委会研究,拟定15人作为我市第四届全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候选人向省组委会推荐。现特向社会公示。 1、公示期: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 2、公示期内,依据事实,公示对象存在与道德模范条件相违背的,可通过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 3、反映人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的事实要如实。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组委会办公室:安顺市文明办 邮编:561000 电话(传真):0853-3281634 电子邮箱:asswmb@163.com 安顺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