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国兰) 近日,西秀区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对案件风险进行评估后,采取对双方争议进行庭前调解的工作方式,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在接到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风险进行评估,考虑到该案件的涉案标的额较大,如果处理不好,将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将会愈发严重,综合全案考量,承办法官决定暂不下发开庭通知手续,对双方争议进行庭前调解。 由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不方便出行,承办法官亲自前往医院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在医院进行调解,听取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产生纠纷的原因、意见。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析守约违约情况,使双方都能够清晰的认识案件的诉讼风险,为自愿调解打下坚实基础。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衡量案件利弊的情况下,同意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