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岂能靠罚款 “权力清单”需明晰
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国有75%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不仅如此,车辆超限超载还是公路桥梁的头号杀手,全国公路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每年超过300亿元。因为车辆严重超载、超限运输,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大修期限已经比设计标准提前。
事实上,罚款不仅带来各类安全隐患,还会成为终端产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的有力推手。市民常抱怨菜价高,流通环节加价太多是其重要原因,“雁过拔毛”现象突出。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曾分析,当前国内蔬菜流通成本占最终菜价的三分之二。
货车司机赵师傅表示,唐山到哈尔滨1000多公里,超载罚款一般在1000多元。如果拉15吨西红柿的话,罚款和油钱等加价到蔬菜价格里。“就这一块,算下来每斤要加价5毛钱左右,你说老百姓的菜价能不高吗?”
虽然明知超限超载会造成安全隐患,但在管理基本靠罚款的畸形现实背景下,本来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的执法者和司机,反而变得一团和气。一方是超载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是简单粗暴的罚款代替了智慧管理。罚款“包月”不仅未能治好超载,还让违章司机吃下了“定心丸”,超载更加明目张胆,危害隐患难以消除。
专家表示,当权威的政府管理裹挟市场行为后,严肃的执法权变味成市场议价权,“要建立‘权力清单’,政府有作为的地方,也应该有不作为的地方,更不能乱作为。”一位专家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廖成林表示,一方面要理顺管理关系,同时可借鉴国外将超载入刑,加大惩治力度,同时也要考虑降低物流成本。在美国,超载不但会被处罚罚金,还将受到刑事诉讼和短期拘留。在韩国,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移交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