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 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 闻

第03版
综 合
 
| 黔中早报数字报|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本站
 
2013年12月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标题
2013-12-05

  “创新”罚款  “罚”声一片

  记者调查发现,在公路上治超载超限的执法部门共有路政、运政、城管、交警等部门,如何让货车司机留下“买路钱”,一些执法者“绞尽脑汁”,为让罚款顺理成章,他们不断“发明”创造,一些看似滑稽可笑的罚款名目“纷纷出炉”……

  ——“套餐式”罚款,见怪不怪。“交600元钱罚款可以保一个月内不再被罚款,交1800元则可保一个季度……”“新华视点”记者早在2010年就曾曝光过江西、内蒙古等地治超罚款的“包月包季”乱象,然而此类现象多年来在多个省份依然屡禁不止。

  “上面管得严的时候,相关部门就收敛点,管得松的时候,就又开始抬头。”从事大货车运输7年,经常往返于江苏、山东、安徽等地的刘师傅说。

  “对于给当地司机的‘福利’,县市一级的交通部门多年来坚持给本地司机办理的罚款‘月票’只是地方‘粮票’,去了外地一律失效。”刘师傅说,“我在当地办理的‘月票’就是每月500元。”

  ——分解式罚款,一违多罚。山东临沂的曾师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拉一车银杏树到安徽砀山,200多公里的路程遇到了三批执法人员,第一次超高被罚200元,第二次理由还是超高,他拿出罚单证明被罚过,执法人员立即改口罚超宽。遇到了第三批执法人员,对方表示超高、超宽都罚过了,那就罚个超长。”

  ——“讨价式”罚款,执法也“打折”。东北的司机赵师傅说:“开这么多年,我现在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些部门应该负责哪些方面罚款。遇到查超重、超高执法人员,我们是‘破财消灾’,不敢质疑,讲讲价,遇上好说话的,私底下给点钱就放行了。”

  ——“养鱼式”罚款,反复创收。按规定,路政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大车的超载超限等问题,对于超载的大车应让其驶入分流直线,并到指定地点卸载。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执法部门却“养鱼执法”,有意罚款后放行,而下一个路段设卡再次对其罚款,反复创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日报社 主办 版权所有©2007-2008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 投稿信箱:asrb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