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11月12日在《安顺日报》刊登的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13﹞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因内容不完整,现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2013-市挂-29号 安顺市西秀区老大十字西秀区委北侧地块
(一)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2013-市挂-30号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与铁路平交东侧地块
(一)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报名前需与西秀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三、2013-市挂-31号 安顺市西秀原西秀区水利局、农机局和轿子山监狱停车场地块
(一)该地块内涉及的雄政公司已取得的4039.1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由竞得人负责以雄政公司对接协调,相关补偿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内其余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该项目涉及西秀区水利局、农机局、轿子山监狱小区和雄政公司原取得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报名前需与西秀区人民政府及雄政公司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四、2013-市挂-32号地块 安顺市武当山路与北二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一)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2013-市挂-33号地块 安顺市武当山路与北二号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一)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2013-市挂-34号地块 安顺市西秀区东二环路与黄果树大街交叉口东北角(H1-06)地块
(一)该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2013-市挂-35、36、37号地块 安顺市西秀区头铺村、麒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
(一)该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支付。
(二)该地块上建设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从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