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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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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轮上的腐败”
我市公务用车昨起带“标”上路
2013-09-10

  本报讯(记者 段斌 文/图)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管理秩序,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9月9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我市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张贴标识管理。

  公车私用、公车办私事,由来已久。有些公务用车无视党纪国法,仗着公车号牌公然违反交通规则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反响极其恶劣。今年7月份,镇宁自治县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张贴标识,让监督跟着公车走,全天24小时接受社会监督。两个月来,小小标识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滥用现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市决定从今年9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管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车轮上的腐败”。

  此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张贴标识的车辆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等有关部门(单位)所有公务用车。车牌号以“91xx”、“92xx”、“93xx”等开头的公务用车及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可不张贴标识,但须报经市纪委、市监察局备案;省驻安单位公务用车暂不纳入此次统一标识管理。

  据了解,公务用车标识牌从9月9日开始集中发放,所有车辆统一标识牌均统一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明显处,确保应贴尽贴、不准遮挡、不准外流,并于9月30日前全部张贴到位。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察局还将设立举报电话(0853—3283869),并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加强对实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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