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的领购对象? 财政票据领购单位必须是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会计制度健全的单位。 财政票据的领购原则? 财政票据领购单位原则上按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领购票据。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管理制度。财政票据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六个月的使用量。 首次领购财政票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具财务独立证明,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 领购非税收入类票据提供的资料? 领购非税收入类票据的,应当根据收取非税收入的性质分别提交下列依据: (1)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复印件; (2)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 (3)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文件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文件复印件; (4)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