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黔之腹·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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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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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7

  经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批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果树新城2013-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竞买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凡有意竞买者,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 28日后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龙泉小区旁)有偿索取挂牌出让文件(300元/套)。(注:工作日内)挂牌时间及缴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 

  地块挂牌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龙泉小区旁)。

  七、付款方式及土地登记

  1、付款方式: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竞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交易费按黔价(2009)236号文件规定收取)和3%契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拒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行合同定金,在剩余地价款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后,定金抵作出让价款。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土地登记:受让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地价款,准予依法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地块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具体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黄果树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二楼国土资源分局规划用地科)

  联系电话:0853—3596090

  赵霞(0853—3350261)

  联 系  人:李振安(电话:13885345252)

  杨  薇(电话:13595339348)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帐户:132019539070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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