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工作部署要求及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全省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公消〔2013〕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小型旅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专项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防火重点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全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25日 三、整治措施: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消防部门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消防部门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并抄报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法督促整改。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应进一步规范自身消防安全工作,针对此次检查内容先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应主动改正。对无理抗拒、阻扰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消防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欢迎单位和个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96119 0853-3220071 举报邮箱:asxf96119@163.com 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