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城顶云新区灞陵大道两侧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的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竞买人曾经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且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的、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报名竞买。 (二)本次挂牌出让可登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和《安顺日报》查询。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得人须按照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 (五)竞得人在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还需支付地价评估费及其挂牌公告费用。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26日到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上午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26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2013年2月19日8:30时至2013年 2月28日16:30时。 挂牌地点: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七、挂牌出让公示、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出让价款的交纳 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须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须在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契税、交易服务等税费的缴纳 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09〕236号)文件规定,缴清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及其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关岭自治县关索镇新城北路1号(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昌林 王丽娅 联系电话:(0853)7223323 开户单位:关岭自治县土地开发中心 开户行:安顺市商业银行关岭支行 帐 号:12001200000000000879 关岭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