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以下宗地申报审核情况予以公布,对公布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争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科申报有关情况,逾期没有争议的,即认为下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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