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页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综合

第03版
专页
 
| 黔中早报数字报|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本站
 
2011年7月22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市2011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07-22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其报考条件以及报考幼儿教育岗位和B类、C类岗位对学历、专业及其它报考条件的要求,见《安顺市2011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安顺市2011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办和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具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每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试教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试教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0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公路局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报名票据于2011年8月1日至8月2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试教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试教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包括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1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

  试教由各用人单位拟定试教方案,报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市招聘办的指导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实施。领取《试教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试教。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试教和面试同时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试教准考证》参加试教。

  2、专业测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或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计算

  报考A类教学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计算;报考B类非教学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报考C类工勤人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市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3282591(市人社局法规科)

  招聘咨询电话:0853-3525070(市人才市场)

  各用人单位招聘咨询电话,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加分政策、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纪律监督等未尽事宜,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查询《招聘简章》,或到报名点咨询。

  

  安顺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5日      

  安顺市2011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日报社 主办 版权所有©2007-2008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 投稿信箱:asrb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