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丞、伍万芬、严峰将坐落于镇宁县城关镇东大街、南北大街、人民路房地产(土地证号为:镇国用(2010第259号,2010第240号,面积为55.13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36001568号,36001567,36000714,36001520,面积为433.24平方米);向镇宁县联社抵押贷款,现申请在我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对上述抵押担保行为及他项权利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53-6222959 0853-6226625 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