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房权告字[2011]28号 房屋所有权人 向明华 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已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补发。经我局审查后特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下列房屋补发新证有异议,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请持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交送安顺市房屋产权管理处审查,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安顺市房屋产权管理处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356号一楼 电话:0853-3235000 序号 产权人 房屋坐落 结构 面积(平方米) 用途 产权证号 1 向明华 西秀区市东路(市府路)地区畜牧局宿舍2幢1单元 混合 79.97 住宅 G030001382 2011年0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