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押告字(2011)第08号 经批准,安顺好旺佳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国有土地一宗,土地证书号为:安国用(2010)第47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736.3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并于2011年3月24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国有土地一宗,土地证书号为:安国用(2011)第07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950.04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商业住宿餐饮用地。现安顺好旺佳房地产有限公司用以上两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抵押贷款。根据双方签定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上两宗土地担保的最高债权为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陆万元整。根据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二日内对上述抵押担保行为及他项权利有异议的,请到安顺市土地登记事务所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853-3321377 联系人:王泓 闫斌 华芳 特此公告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