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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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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
下月起执行新标准
2011-07-08

  本报讯  7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安顺城乡低保标准从今年4月起全面提高,各县区提标幅度不低于12%。下月起,安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将执行新标准,并将补发4至7月新标准与原标准的差额。

  此次城市低保标准上调后,西秀区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275元;平坝县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270元;普定县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270元;镇宁自治县从原标准每人每月180元调整为260元;关岭自治县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50元;紫云自治县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30元,提标幅度15%;开发区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274元;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从原标准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50元。

  此次还对农村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西秀区从原1280元/年提高到1470元/年;平坝县从原1220元/年提高到1403元/年;普定县从1198元/年提高到1342元/年;镇宁自治县从原1160元/年提高到1380元/年;关岭自治县从原1196元/年提高到1375元/年;紫云自治县从原1160元/年提高到1334元/年;开发区从原1320元/年提高到1505元/年;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从原1220元/年提高到1380元/年。     

  (本报记者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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