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事·广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综合

第03版
专页
 
| 黔中早报数字报|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本站
 
2011年4月1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1-04-01

  陆慧:  

  本院受理原告汤亚雄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届满。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顺日报社 主办 版权所有©2007-2008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 投稿信箱:asrbs@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