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青路建设拆迁户:
原制革厂地块用于建设安置灯泡厂和部分东关村的2号楼、3号楼已竣工验收,可以办理回迁安置手续,已签订拆迁协议并安置在2号楼、3号楼的住户,请到体育路龙青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西秀新天地建联公司旁)办理回迁安置手续。过渡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8日。
特此通知
体育路龙青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西秀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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