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猪肉在进入市场之前,其“三证”——即非疫区证明、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及耳标必须齐全,销售也需要得到动物检疫部门的允许。 此次事件中,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养殖户通过当地的监管漏洞,只需为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再为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销售。 和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一样,一个行业积重难返的恶习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一定会在某一点上爆发出来。双汇瘦肉精事件表面上看仅仅是一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却是整个行业潜规则的大起底。企业道歉和司法介入只是惩其过,并不能保证今后的猪肉中不再掺进其他的“瘦肉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