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3月16日下午开始,我市各县(区)出现群众抢购食盐现象,引起食盐价格上涨和部分地方食盐短缺。针对这一情况,市发改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食盐价格上涨。 该委要求各县(区)发改部门要及时与盐务局联系,了解食盐库存情况,与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加强市场检查,保持市场价格稳定;针对当前食盐价格上涨情况,抓住典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上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加大宣传力度,召开行业协会、各大超市和经营者告诫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不得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和人为抬高价格,损害群众价格合法权益。 同时,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要求各县(区)必须保证“12358”举报电话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食盐价格问题要及时受理,耐心解答,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本报记者 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