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紫云自治县立足民生大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关注弱势群体,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紫云。 该县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资金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开展低保对象入户排查,对达到脱保条件的及时取消低保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经排查,共取消1户3人,死亡32人,消户19户;新增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50户110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358户2918人,共发放低保金277.9万元。其中物价补贴52.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43.4万元。 按要求落实增加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使低保标准从年人均460元提高到年人均580元。按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台帐的通知》要求,完成农村低保数据采集和规范录入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现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375户44300人,共发放低保金1727.58万元。 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强对农村五保对象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结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五保供养对象实施核查,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目前,紫云自治县共发放五保供养金68.86万元。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决定在板当、水塘、猫营3个镇无偿划拨土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3所敬老院,解决197个五保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力争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今年以来帮助城镇居民解决医疗救助2883人,解决救助资金4.9万元,其中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2874人2.9万元,救助患重大病9人2万元。下拨农村医疗救助款50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治病补助84人15.1万元。 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1人,发放救助金0.52万元。对48名因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1.8万元。发放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5.1万元。 (杨正美 杨再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