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安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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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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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2009-04-24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5、有付款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6、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4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已用于支付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首付款;

  7、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9、符合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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