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我市“整脏治乱”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开展“生态旅游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整治“六脏、六乱”,重点治理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城效结合部、重点旅游线路、乡镇集镇及公路沿线乡村等重点区域,力争在以下十一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强化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理顺工作关系。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凡是工作区域和责任明确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凡是工作区域和责任交叉的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并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凡是工作区域和责任不明确的要在第一季度前明确到责任部门,便于跟踪、管理、问责。 加强依法整治。各地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顺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市区、县城中心区域、主要干道、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处罚点对“六脏”、“六乱”的乱穿乱行、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加大对制造脏乱者的经济处罚及教育力度。对相关重点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推进科学管理。上半年,完成西秀区、普定县、关岭自治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试点,作为全省经济强县的平坝县也要完成精细化管理试点;利用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整治办)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推进力度大的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的政策,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区积极启动精细化管理工作。 改善基础设施。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安顺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的要求,完善城镇、景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交通等基础设施。解决公共厕所、农贸市场数量少,布局不合理,规划建设落后等问题。2009年底前,在所有县城进出口明显地方要改造或修建完成2-4个公共厕所,切实解决出入县城入厕难的问题。农贸市场建设要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有条件的要逐步推行农贸市场改超市。各县区要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做到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布署,根据省建设厅制定的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实现2009年的建设目标。 规范交通秩序。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力度,改善公园广场、商业街区、中小学校、居民小区、机关大院、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秩序。科学合理配置交通信号标识、施划斑马线、设立公交站台,解决机动车抢行、人力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和乘坐公交车不排队等问题。加强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停车乱收费。严肃查处非法营运机动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加大交通秩序治理力度,城市要重点解决"疏拥堵、保畅通"的问题,县城、乡镇要突出解决逆向停车、农用车载人等问题。加强对特种号牌车辆的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整脏治乱”工作的满意度。 完善标识标志。对陈旧的和过时的各种指示标牌进行拆除或更新,系统完善城市内各种指示标牌。特别是进出口道路走向指示,交通标识标志,公共厕所指示等,要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完善。 治理饮食摊点脏乱。饮食摊点要做到证照齐全、干净卫生、摆放整齐,无违规经营和占道经营,要落实摊前卫生责任制,加强饮食摊点环境脏乱、就餐人员卫生习惯差等行为的治理。对所有饮食摊点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对卫生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 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把“整脏治乱”进村入户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监督机制,把村一级纳入乡镇考核抽查范围,将"整脏治乱"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并逐步向乡村延伸,使“整脏治乱”工作在乡村有一个大的突破。深入加大环保建设和监控力度,不断绿化、净化、美化人居环境,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部位环境卫生,做到乡镇“五个一”、乡村“四个有”,加大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力度,彻底解决集镇支脚搭棚,占道经营的问题,加大村寨"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保洁工作,改善村容寨貌。 规范旅游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巩固高速、高等级公路沿线整治成果,加大交通沿线加油站、收费站和生活服务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餐饮场所、购物场所、服务场所及公共厕所干净整洁。 加强人民群众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积极作用,开展“乱吐乱扔”严管重罚治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以市民学校和家长学校为阵地,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人们践行文明礼仪,讲公德、爱卫生、守秩序,形成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驾驶、文明休闲、文明旅游的生活秩序。 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环境和氛围。广泛学习和借鉴其它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利用平面媒体、报纸、广播、网络、短信、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整脏治乱”宣传,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全社会力量,形成层层创建文明城市、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整脏治乱”工作,实现“四年规范管理”的目标。 (本报记者 吴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