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为了规范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保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纪委监察局采取积极措施,建立效能监察责任制,明确“一个重点建设项目、一名监察责任领导、一名联系人”的效能监察责任制。对县直有关部门落实“城镇建设年”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情况,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对干扰、阻挠、影响甚至做反面工作的党员干部,及时介入,从严查处。 政法部门积极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钉子户,依法排除干扰。 县发改、财政、交通、建设、国土、环保、林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主动对接、主动服务,紧密配合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方式,积极抓好单位所涉及城镇建设工作的落实。 县教育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从自我做起,积极支持城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各乡镇党委、政府也着眼大局,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业主、县直有关部门一道,认真解决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阻工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保障有力 “五个一”机制保实效 为保障“十大工程”取得实效,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在实施中,坚持全县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抓落实,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攻坚战。 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建立县委领导下的县四大班子抓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由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关领导牵头挂帅。在今年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明确13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20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组长,并建立领导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互动机制,切实调动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