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菜籽等油料作物进行油料植物初加工生产出的植物毛油和饼粕,并进行销售,能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9号文‘油料植物初加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是4月10日在市国税局举办的“税宣面对面”税企互动问答活动上,有关纳税企业提出的在实际工作中遇上的纳税问题之一。市国税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就互动中,企业提出的问题均一一作了回答。 自2008年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下发了一些政策和配套措施,由于企业所得税本身政策的特点,许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碰到了不少政策理解上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好纳税服务,全面开展好纳税咨询、辅导和培训,不仅有利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对于税务机关认真准确执法,降低纳税人资金风险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这次税、企面对面互动活动中,市国税局详细讲解和培训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要点。解答了纳税人在执行新企业所得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对汇算清缴工作中的难点、疑点进行了互动式问答。并就有关汇算清缴相关软件进行了演示。 来自全市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分管所得税工作的负责人,国家税务局辖区内重点纳税企业参加了这次税、企面对面互动问答活动。 (本报记者 费天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