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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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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举措加强农资监管
2009-04-02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我市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各县(区)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集中打击。

  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全市监管联动机制。各县(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要依托“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电子手册”,认真审查,对查处确认为不合格的,要立案查处,并通过短信、邮件及时通报。通过信息交流互动,使制售假劣农药的行为无立足之地,形成全市农药打假监管联动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市农业局组成由执法支队、植保植检站负责人牵头的两个工作组,执法支队主要负责镇宁、关岭、紫云自治县和黄管委。植保植检站主要负责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和开发区,重点对全市农药销售源头西秀区太平小区农资市场及两可间、西街经营户进行重点督查,以加强源头管理。

  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全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刘新 本报记者 刘念 杨代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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