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明:
本院受理原告申送球诉你及张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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